課程抵免原則:課程抵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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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學部課程抵免原則 |
85.04.08八十四年度第三次部課程委員會通過
86.04.16八十五年度第三次部務會議通過
89.10.31八十九年度第一次中心課委會議通過
90.10.18九十學年度第一次中心課委會議通過
91.03.27九十學年度第三次中心課委會議通過
92.08.27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中心課委會議通過
95.03.30九十四學年度第三次中心課委會議通過
96.06.12九十五學年度第四次中心課委會議通過
96.10.23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97.10.23九十七學年度第一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99.10.14九十九學年度第一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101.06.14一百學年度第一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104.10.22 一百零四學年度第二次中心課會議通過
105.10.20一百零五學年度第一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107.06.12一百零六學年度第七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110.12.21一百一十學年度第二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111.12.20一百一十一學年度第三次部課委會議通過
一、抵免原則依本校教務章則抵免學分要點辦理。
二、抵免辦法 :
▊ 國文
- 五專:一﹑二﹑三年級課程不予抵免,四﹑五年級修習學分始可抵免。
- 二、三專及大學:修習學分均可抵免。
▊ 外語
- 英文:五專一、二、三年級課程不予抵免,四年級以上所修習學分則可抵免;二專、三專及大學生在校時所修習之學分均可抵免或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抵免。
- 凡具有本校學籍且英文程度達到下表表列語文能力程度者,得提出免修英語課程之申請,經由開課單位審核,依審核結果辦理免修英文並換修其他第二外國語文。已修畢(取得及格成績)之課程不得申請免修。例如:通過免修「英語(一)」者,得以「日語(一)」替代。換修之其他第二外國語文,不限同樣語文別。
全民英檢 | 亞斯 | 托福 | 托福 | 托福 | 歐洲語言能力分級架構 | 多益 |
中高級複試及格(含)以上 | 5.5 分(含)以上 | 527 分(含)以上 | 197 分(含)以上 | 71(分)以上 | B2(含)以上級數 | 750 分(含)以上 |
3.凡達到「通識外語『英語檢定』修課規定」中英語檢定通過標準一覽表的【附表】任一者,得以申請免到課修習「英語檢定」一學分。
4.凡外籍學生之華語學分換修及免修申請,應參照「元智大學外籍生華語學分抵免規定」辦理。經核可換修後的其他第二外國語文,不限同樣語文別。
5.限大學部在校生於一年級時,可依「應試加強班」(EL260)選課公告辦理「應試加強班」免到課申請。申請者需持有下方換算表中的效期內(證書核發日二年內)官方考試成績
單正本及學生證正本提出免到課申請,經開課單位依公告審查結果辦理免到課事宜。
全民英檢 | 亞斯 | 托福 | 托福 | 多益 |
中級複試及格(含)以上 | 4.0分(含)以上 | 57分(含)以上 | 460分(含)以上 | 550分(含)以上 |
▊ 程式語言
- 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二專、三專及大學所修之程式語言相關課程始予以抵免。(自112學年度(含)起,「程式語言」抵免由各開課單位自審。)
▊ 通識課程
- 專科所修習之通識課程均不予承認,大學通識課程始予抵免。
▊ 原校修讀課程與本校欲抵免課名不同,請附上原校授課大綱或證明文件,以供審核。通識課程若成績單上無法辨識者,亦請附上相關證明。
三、補修原則 :
補修課程應依「元智大學學分抵免辦法」辦理。。
四、先修生及本校或他校推廣教育學分班均可依修讀課程辦理抵免。(通識外語課程抵免限先修生及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修讀課程。)
五、本原則經通識教學部課委會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